我在沙发缝里找到了那本相册。
阿珍那天带来的布袋,走的时候没有拿走。布袋里有两条围巾,一本书,还有一本相册。相册是深蓝色的,封面磨得发白,边角用透明胶粘过。我把它拿出来,放在桌子上。我坐了很久,才翻开。
第一页是图书馆。
雪怜站在一架木梯上,一只手扶着书架,另一只手伸向最上面一层。她穿着一件浅蓝色的衬衫,头发扎在脑后,露出一截脖子。她转过头,看着镜头,笑得很开。那笑不是后来那种笑。那笑没有防备,也没有计算。那笑像夏天打开的一扇窗。
照片背面写着一行字:二〇一九年,市图书馆,三楼。
我从来没有见过她站着的样子。
我认识她的时候,她已经没有手,没有脚,坐在轮椅上,像一件被拆掉四肢的娃娃。我知道她以前有手有脚,我知道她以前可以走路、可以拿书、可以自己吃饭。可是知道是一回事,看见是另一回事。照片上的她,站得那么稳。她的手指很长,按在书脊上。她的腿很直。她穿着一双白色的帆布鞋。
我把照片翻过来,又翻回去。我看了很久。我想,这双腿后来去了哪里。这双手后来去了哪里。它们被装进黄色的塑料袋,放在推车的下层。我推着车经过走廊。袋子随着轮子轻轻晃。
第二页是猫。
雪怜坐在一张旧沙发上,怀里抱着一只橘猫。猫很胖,毛色发亮,眼睛眯成两条缝。雪怜把脸贴在猫的头上。她的鼻子被猫毛蹭得有点红。照片背面写着:侦探,三岁,体重十四斤。
我笑了。我说,你给猫取名叫侦探。她说,因为它总是能找到我藏起来的零食。我说,猫都这样。她说,不,它不一样。它会开门。我说,猫怎么会开门?她说,它会跳起来,用爪子扒门把手。我说,你亲眼见过?她说,见过。我说,那你为什么不锁门?她说,锁了。它还是会开。
那是她跟我说话最多的一次。她说了很久。她说侦探是她在图书馆门口捡的。那时候它还很小,浑身是跳蚤,眼睛发炎。她带它去宠物医院,花了她半个月的工资。她说,医生问她要给猫取什么名字。她说,侦探。医生说,为什么?她说,因为它一直盯着我看,像在查案。
后来她出事了。猫怎么办?她没有说。我也没有问。现在我想,那只猫大概被阿珍带走了。或者被送人了。或者它还在那个空房子里,等着一个不会回来的人。
第三页是婚礼。
雪怜穿着一件香槟色的伴娘裙,手里捧着一束花。她站在新娘旁边,笑得很拘谨。新娘是阿珍。阿珍穿着白纱,脸圆圆的,眼睛哭过,妆有点花。照片背面写着:阿珍结婚,二〇二〇年十月。
我看了很久。我想,她穿裙子的样子,跟我给她穿裙子的样子,完全不一样。我给她穿裙子的时候,她像一个娃娃。她穿这条裙子的时候,她像一个伴娘。她知道自己在做什么。她知道自己是去祝福一个人。她知道怎么笑,怎么站,怎么把花拿好。
我把照片放下。我忽然很嫉妒。我嫉妒阿珍。我嫉妒她见过雪怜穿裙子的样子。我嫉妒她见过雪怜站着的样子。我嫉妒她见过雪怜有手有脚的样子。我嫉妒她认识那个会走路、会抱猫、会当伴娘的雪怜。我认识的是一个没有手没有脚、被我锁在屋子里的雪怜。我以为是我救了她。其实我只是捡到了别人弄丢的东西。
第四页是海边。
雪怜和一个男人站在一起。男人很高,很瘦,戴眼镜,穿着白衬衫。他的手搭在雪怜的肩膀上。雪怜靠在他身上,看着镜头。她笑得很淡。照片背面写着:小陈,青岛,二〇二一年夏。
小陈。她没有跟我提过这个名字。阿珍也没有。我不知道他是谁。也许是她的男朋友。也许是她的未婚夫。也许他们本来要结婚。也许那场车祸之后,他就走了。也许他没有走,是雪怜让他走的。也许他还在找她。也许他已经结婚了,有了孩子,过着正常的日子。
我看着照片上的男人。他的眼睛很小,鼻子很挺。他的手很大,搭在雪怜的肩膀上,像一只盖子。我想,他有没有给她洗过澡。他有没有给她喂过饭。他有没有打过她。他有没有在她看着他的时候,觉得自己被看穿了。
我把照片翻过来。背面还有一行小字,写得很轻,像是后来加上去的:他说,漠河的雪最好看。
第五页是父亲。
照片很旧,边角发黄。陈建国站在一个火车站的站台上,穿着一件灰色的夹克。他比现在年轻,头发还是黑的。雪怜站在他旁边,大概十五六岁,穿着一件红色的外套。她没有笑。她的眼睛看着镜头,像在看一个陌生人。陈建国的手放在她的肩膀上。那只手很大,很粗糙。
照片背面没有字。
我把照片翻过来,又翻回去。我看着陈建国的手。我想起他坐在出租屋里,用手指搓着桌边。他的手在抖。他说,那件事,不是你想的那样。他说,她那时候……他没有说下去。
我把照片放回相册。我不想再看。可是我的手没有停。我翻到了下一页。
第六页是图书馆的夜晚。
雪怜趴在桌子上睡着了。她的脸下面压着一本打开的书。书页上有一行字,我看不清。她的头发散在桌子上,像一片黑色的水。照片是从侧面拍的。她的睫毛很长。她的嘴唇微微张开。她看起来很小,很累,很安心。
照片背面写着:加班,睡着了。阿珍偷拍。
我看着这张照片,忽然想起她在我家睡觉的样子。她侧着身子,头埋在枕头里。她的呼吸很轻。她的脸朝着门。她总是朝着门。她是不是在等什么人?她是不是在等我走?她是不是在等一个不会来的人?
第七页是雪。
一张风景照。一条街,两边是低矮的房子,屋顶上积着厚厚的雪。路灯亮着,光是黄的。街上没有人。照片背面写着:漠河,二〇一九年一月。等我。
「等我。」是她写的。她想去漠河。她攒了两年的钱。她准备去年冬天去。结果她上了那辆破车。结果她遇见了你。
阿珍的话在我耳朵里响。你也没有让她下车。
我把相册合上。我坐在桌子前面,很久没有动。窗外的天黑了。我没有开灯。房间里只有冰箱的嗡嗡声。
我忽然想起她第一次来我家的那天。她坐在沙发上,说,这里很干净。我说,嗯,我有一点洁癖。她说,看出来了。那时候我以为,她只是一个没有地方去的残废。我以为,是我收留了她。我以为,我给她的是一间房子,一张床,一口饭。
我给的是一间牢房。
牢房也是房子。房子也是牢房。区别只在于,谁拿着钥匙。
我把相册翻开,又看了一遍。这次我看得很慢。我看她的手指,看她的脚踝,看她的脖子,看她的眼睛。我想把她站起来的样子记住。我想把她抱猫的样子记住。我想把她当伴娘的样子记住。我想把她看海的样子记住。我想把她趴在桌子上睡着的样子记住。
我想记住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。
那天晚上,我梦见了她。她站在图书馆的三楼,穿着一件浅蓝色的衬衫,手里抱着一摞书。她看见我,说,你来了。我说,嗯。她说,你帮我拿一下最上面那本。我伸手去拿。书架很高。我够不到。她说,你踩梯子。我说,好。我踩上梯子。我转过头,她不见了。书架上只有一只橘猫。猫看着我,说,喵。
我醒来的时候,天已经亮了。我的脸上有眼泪。我坐起来,看见桌子上那本相册。它合着,深蓝色的封面,边角用透明胶粘过。
我说,雪怜,原来你以前会这样笑。
没有人回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