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這樣的運氣算好嗎

這樣說多少有點厚臉皮,但若要自稱,我確實稱得上身經百戰的老兵。


至少,我還活著。


把數不清的人類丟進陣地裡,像攪拌機一樣反覆碾壓成肉末。那些耗費多年、在日常訓練與平凡生活中慢慢長成的身體,被扯下四肢、被拆骨、被啃咬,磨成碎塊。比起那些連都記錄都來不及,被撕碎蹂躪後草草判定為失蹤的同袍與長官,僥倖撿回一條爛命的人正苟活著。



雖然國家與人民早已淪為各色染料潑灑的畫布,。分不清藍紅黑黃,只剩一團爛攤子。


可笑的是政府在挑起戰端的那一刻,早已開始宣傳勝利了。


當時又有誰能想得到,那個號稱維持大陸秩序、不可撼動的聯邦,會在領導層全滅之後四分五裂呢。


說到底真正辛苦的永遠都是最底層的我們。


所以我離開了那樣的國家。


軍方曾許諾讓我晉升軍官,給我頭銜、給我責任,甚至還給我連銅板都不值的尊敬。但一支破破爛爛、連自身定位都搞不清楚的軍隊,根本沒有被指揮的價值,那種東西不值得我繼續賣命。


不過那些都只是前陣子的事情了。


我拿起面前士兵的水壺,毫不猶豫地傾倒,嘩啦嘩啦地沖洗著爪子上的血跡。溫熱的血水順著指縫滴落,在地上濺開深色的痕跡。戰鬥結束後的清潔非常重要,這是我活下來後養成的習慣之一。


再怎麼說,好歹是還算可愛的少女,多少還是會注意形象的。我可不想帶著滿身腥臭回到營地。


總要顧慮別人怎麼看我。


我不喜歡用權威去強迫別人服從,若是能被魅力吸引,發自內心地追隨,不是更好嗎?


至於浪費寶貴的淡水?

反正死人也用不到了。


我伸出爪子,輕輕拍了拍那名士兵尚未被扯下的右臉頰,將水壺放回他的懷裡。


希望他下次衝鋒前記得補充足夠的水分,狀態良好的攻擊才能在我身上多留一道傷口。


不過誰知道呢。


大概不是每個人,都能和我一樣擁有下一次的機會。


我又仔細清理了其他地方。這件從某人身上搶來的特製斗篷,無論經歷多少場戰鬥都永遠不會弄髒。血液無法附著,汙穢也會自然滑落。否則每次打完仗都得換新衣服,實在麻煩。


斗篷的尺寸也恰到好處,剛好能遮住我的爪子。


我透過地上的水坑檢查自己的儀容。水面倒映出略顯模糊的臉孔,除了頭上那兩個怎麼看都礙眼的東西外,塵沙與血都已經清理乾淨。確認自己整理妥當後,我才轉身朝營地走去。


該休息了。




「大人,獻予您的供奉。」


進入營帳前,三名士兵已經等候多時。他們雙手捧著沉甸甸的箱子,臉上的神情既恭敬又緊張。我示意他們把東西拿進去放好,三人立刻照做,隨後恭敬地行禮,倒退著離開。


雖然我總自稱老兵,但其實名不符實。說穿了,我不過是個運氣異常好的傢夥罷了。


能在這裡獲得近乎奢侈的待遇,並不是因為我的指揮才能或戰術頭腦,而是憑藉這具宛如回收廠一般的身體。


但實際收益遠遠超過撿回收換錢就是了。


在我曾經擁有其他名字的世界裡,每個月那份穩定卻乏味的死薪水,完全無法和現在相比。如今,只要帶頭殺人,甚至獨自一人闖進敵軍陣地裡亂打一通,黃金與珠寶就會源源不絕地被送到我面前。


而且還不會被視為嗜殺成性。


在一般士兵眼中,我是他們的英雄,驚恐死去的只有敵人,我方則是幾乎沒有任何損失。


我是可靠的盟友。只要支付足夠的黃金,就能確保勝利的吉祥物,這個國家的王族甚至想透過聯姻來攏絡我。


這樣算是闖出一番成就了嗎?


不過我最初的設想明明不是這樣的。


我的記憶力向來不算好,只看過一遍的小說,又怎麼可能記住每一個細節。能回想起大概的輪廓就已經是極限了。於是我只能在模糊的認知中,勉強過著還算可以的生活。


畢竟我沒有內建的作弊系統,也沒有突然湧現的天賦。


我只是一直依靠別人活著而已。


現在只剩我自己。


畢竟主角們都死了。


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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